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第十六次(2016—2018)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19〕17号)文件精神,我校申报市第十六次哲社优秀成果奖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参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如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其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2.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普及读物、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含网络发表)的论文和各级社科类课题研究报告等,均可申报参评。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性申报,申报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3.凡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4.市级及以上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资格
(1)申报参评者必须是人事关系在宁波的作者(简称“我市作者”),或与我市教学科研单位签有两年及以上人事聘用协议的学者(其参评成果须为协议有效期内发表或出版)。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成果的法定继承人。
(2)市内作者合作的成果,不可分割申报,只能联合申报,具名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
(3)我市作者在申报与市外、国外人士合作且由我市作者完成主要篇幅的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获得合作者出具的明确标明“允许宁波市作者申报,本人放弃在宁波市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声明书(国内合作者还需加盖合作者所在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文风和较大社会影响力。
(2)申报参评成果分为三类:著作(包括专著、普及读物、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论文和研究报告。在国外发表的非中文成果,语种限为英文(附1000字以内的中文提要,且须有中文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3)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须在国内外正式公开出版。多人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申报的,则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
(4)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多人论文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发表在网络上的理论成果,须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且得到市级宣传主管部门认可。
(5)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为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主办的有关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如是后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转化为决策文件、或被市级相关部门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效益的证明文件等。
(6)凡国家、省、市立项的社科类课题研究成果申报优秀成果评选,必须通过相应级别的书面鉴定或结题证明。
(7)集体成果一般以集体名义申报,最多填写5名作者,并需要出具其余作者同意声明。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按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大类别分别设置,填写时请注意。《申报表》一式4份并附电子文档。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1份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3份空着待学校统一填写、盖学校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4份。其中1份必须为原件。成果形式为论文和著作的,请申报者和学院负责核实刊号、书号的真实性,并附核实结果的打印(复印)件(请写明“已核实”并盖学院章,查询网址://www.sapprft.gov.cn/utils/cip_capub.shtml,选择“书目详细”)。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4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肯定性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允许使用复印件。
4.《单位汇总表》(附件4)1份(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文档。各学院要认真仔细填写,表中所填内容应与实际报送材料完全一致。
5. 《声明书》(附件5)一式2份(仅限与市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6.上述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务请于2019年9月19日下班前人文社科处,逾期恕不受理。
7.获得奖励的成果,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没有获奖的材料(原件)如确需退还,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安中301室统一取回(具体通知根据市社科联退回时间而定);逾期不取回者,视为申报者放弃材料。
三、优秀成果的奖励
优秀成果的奖励贯彻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拟设一级优秀成果5项,二级优秀成果15项,三级优秀成果20项,优秀成果40项,具体数量视成果质量而定。
佐证材料装订要求:
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6)、目录和页码;具体证明材料上应标注页码,且与目录页码一致;不同内容的证明材料可用彩纸隔开;佐证材料中涉及到申报者和申报成果的地方用荧光笔醒目划出;成果被引用情况应到图书馆等有资质单位开具引用证明;证明材料尽量按申报表中“成果引用和转载情况、成果获奖励情况”所列顺序装订,申报表“成果转载、应用及获奖情况”部分提到的内容必须要提供佐证材料;论文类的佐证要有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类的要有封面、目录章节、版权页和成果简介等,研究报告提供全部或主要部分内容等。
另据市社科院规定,如有成果获奖的相关证书,必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时请提供证书原件(不用装订在佐证材料里),待市社科院核对后交还。
申报材料装袋要求:
每位申报者的材料需按份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共4袋),每袋材料包括1份申报书、1份研究成果、1份佐证材料。每个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如需分装多袋则标上序号。其中1袋材料为原件袋(成果为原件,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原件)、1袋材料为学校存档袋(申报书中盖有学院公章的,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存档)。
四、其他事项
评奖组织机构、评奖程序请参阅《关于做好宁波市第十六次(2016—2018)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19〕17号)(见附件7)。
请各学院务必加强对奖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资格和申报成果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联系人:倪庆富 联系电话:87609130,短号:64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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