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
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党〔2006〕2号)文件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程序应包括班主任自评(请完成附件一并将表于下周二下班前发至zhanghong@zuidadianjing.com)、学生民主测评(同时在各班级学生中进行,请各班班长于下周二下班前完成附件1填写并发至zhanghong@zuidadianjing.com)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考核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表格见附件一)以书面材料送至学工部(黄庆苗楼413室),电子稿发至maoxuan@zuidadianjing.com,学校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周一)。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15-2016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请于下周二下班前将申请表发送至zhanghong@zuidadianjing.com)、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方式进行。各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各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11月21日(周一)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黄庆苗楼413室),电子稿发至maoxuan@zuidadianjing.com;
3.学工部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发文公布。
4.2016年度宁波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原则上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的通知》(甬教党〔2016〕45号)要求,从校级优秀班主任获奖名单中推荐产生。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院级:张红888724
校级:胡佳、毛璇;联系电话:888802、888100。
附件一:自评表(每个人都需要填写,仅需填写其中一行,在等级栏目填写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之一)
附件二: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申报优秀班主任者填写)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