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宁波大学“创未来”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2017年
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三届宁波大学“创未来”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2017年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驱动创业,创业成就梦想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学生处创业指导中心、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郑孟状
组委会成员:周 青、王晓东、张义廉、刘友女、陈涛、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 青
副 主 任:胡 铭
办公室成员:戚家超、吴敏、孙文静、葛振林、刘小梅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我校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要求在技术、创意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或领先性,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趋势或者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质的创业;
7.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创意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普通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实践组。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普通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7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一等奖及以上(包括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银)奖、国赛获奖项目)不再重复报名参赛。
五、比赛流程
校级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赛事。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校级初赛、校级复赛、校赛决赛四个环节组成。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3月8日-4月7日)
参赛团队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参赛材料于4月5日前交至各项目归属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填写学院汇总表(附件一),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7日当天8:30-16:30将所有纸质版送至包玉书科学楼11#218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创未来报名材料”命名并打包发送至wumin@zuidadianjing.com。
2. 校级初赛(4月8日-4月14日)
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按组别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3. 校赛复赛(4月20日-4月21日)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5分钟陈述+3分钟答辩)。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按组别进行现场评审,每组遴选出前10名进入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具体时间待定)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答辩准备(7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学校组织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最终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
七、参赛材料要求
1.创意组选手按要求填写《“建行杯”2017年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2.实践组选手按要求填写《“建行杯”2017年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3.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八、大赛奖励
1. 奖项设置:校赛每组设置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优胜奖10项。
奖项和奖励
奖项 | 奖励 |
一等奖 | 一等奖获奖证书+5000元奖金 |
二等奖 | 二等奖获奖证书+3000元奖金 |
三等奖 | 三等奖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 |
优胜奖 | 优胜奖获奖证书 |
2.
比赛推荐:校赛获奖作品将与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一起优先推选参加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
创新学分:通过学校书面评审并参加复赛答辩环节的团队可获得1个创新学分;校赛获得一等奖团队可获得2个创新学分,二、三等奖获得1.5个创新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赛或国赛级别的比赛并获奖的团队按照获奖级别可获得2-8个创新学分(详见《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指导手册》)。
4.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复赛的团队可优先推荐攻读宁波大学创业班,更深入、全面地提升自身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宁波大学1986创梦园,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赛务工作QQ群
群 号:595562526
2.学生处创业指导中心 戚家超
联系方式:888103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507办公室
3.法学院学工办 吴敏
联系方式:888473
办公地点:包玉书科学楼11#221办公室
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孙文静
联系方式:888344
办公地点:曹光彪信息楼108办公室
5.商学院 葛振林
联系方式:889216
办公地点:包玉书科学楼11#421办公室
十、大赛通知平台
最新大赛情况及通知,请关注以下平台:
1.校赛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网//cxcy.zuidadianjing.com/
2. 国赛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