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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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年本、专
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
8〕8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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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国家奖学金、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除外)。
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18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系统内已切换回阳明学院)。2018—2019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