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0〕11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申报、班级推荐、最终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讨论,学院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宁波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详见附件。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9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87600724
联系地址:包玉书10号楼22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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