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和学关系等发生革命性变化的要求,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突破,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工作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以能力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突出应用驱动、资源共享,将实验教学信息化作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以高质量实验教学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变轨超车。
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二、项目遴选条件
(一)项目建设方案应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包括建设任务、时间进度表、保障措施等)。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及较为丰富的实验室建设经验。
(三)培育经费使用计划编制科学、合理。
三、项目管理办法
(一)采取教师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培育项目。
(二)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以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建设周期结束时进行项目验收。因特殊原因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项。
(四)按照《申报书》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告含项目平台运行情况、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和教学活动记录等。
四、项目结题条件
(一)被教育部相关部门认定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即结项。
(二)若未被教育部相关部门认定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实验教学项目置于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能有效运行亦可申请结项。
五、项目经费保障
(一)培育经费2万元,从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中支出。
(二)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项目负责人应按《宁波大学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预算和使用项目经费。
六、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教师填写《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学院教务办。
2、9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选、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婷
联系电话:8760061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电竞博彩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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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