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和)和《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14号)等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2021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21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额和研究经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与学科特点、学院发展规划等自行确定。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二万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一万元,研究经费原则上分立项和验收按7:3比例分两次进行划拨。
2.评审采用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三年之内有记录不良信誉的不得申报。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围绕立项指南进行申报。项目预期成果需要与项目高度相关并注重产生的实际效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增刊除外,负责人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且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新获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领航课程、一流专业、一流团队/领航团队、优秀(规划)教材、实验教学项目定(均须排名第一);
(3)新获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4)研究成果被采纳,形成院级及以上正式发布的文件或标准;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讲义、教学课件、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试题(卷)库、教学视频材料、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教学软件等。
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至多不超过3年。逾期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项目立项指南
1.四新专业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
2.专业(专业方向)结构调整优化机制探索与实践
3.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探索与实践
4.未来战略必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与实践
5.高校教师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探索与实践
6.新兴技术范式下的教师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
7.书院制改革与实践
8.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模式探索与实践
9.结果导向的实习实训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探索与实践
10.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培育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11.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研究——以**专业为例
12.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
13.高校劳动课程建设研究
1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实践
15.一流教学团队建设与实践研究
16.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
17.OBE理念指导下的课程内容设计及其考核体系研究
18.新形态复合型教育教学资源体系构建研究
19.专业认证制度体系构建研究
20. 专创融合课程的建设和实践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学院存档用);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
请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以上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高婷老师邮箱,逾期不侯。
五、联系人:
高婷,电话:8760061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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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 附件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