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单位:
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采取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18日-4月1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对宁波大学开展了为期2周的线上评估活动。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将带着线上评估产生的“问题清单”入校开展进一步的考察评估。现就专家组入校评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入校评估时间
2024年4月8日-11日。
二、专家组组成情况
入校评估专家组由评估专家9人(包括组长、副组长)、项目管理员1人、秘书2人,以及见习项目管理员、见习秘书3人组成。
三、入校评估主要活动
入校评估期间,专家组主要以访谈座谈、考察走访为主进行问题查证,学校根据专家组考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为专家考察评估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在入校评估开始时召开入校评估说明会,结束时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
四、学校入校评估工作要求
1. 学校线上评估指挥运行机构转为入校评估指挥运行机构,对专家组入校评估工作统一指挥,确保入校评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 各单位、学院(部)要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线上评估工作,针对专家线上访谈座谈、听课看课和调阅材料等方面关注的重点和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补短板、强弱项、展特色,全力做好迎接专家组入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做好专家入校评估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整治,营造整洁、美观、舒适、安全的校园风貌。
4. 加强专家入校考察、走访各场所各环节的工作对接,明确对接联系人,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各环节工作衔接顺畅,服务到位,高效有序。
5. 进一步做好迎评宣传和氛围营造,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学习状态迎接审核评估。各单位、学院(部)网站要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突出本单位、学院(部)特色,充分展示学校办学育人成果和特色。加强所属LED屏、宣传栏、门厅、走廊、会议室等公共宣传空间的利用管理,营造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浓厚氛围。
6. 入校评估期间,原则上各单位、学院(部)的干部不得出差或请假,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指挥批准,并报评建办备案。
7. 入校评估期间,学校评估指挥运行机构全体人员、专家联络员及各教学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教学单位严格控制教师请假外出及因此造成的调停课,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处长审批,并报评建办备案。
8. 学工部门和各学院(部)要抓好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学生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和外出;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展示良好的教风学风。
9. 受访的领导、教师、学生和毕业生、用人单位、实习实训基地等相关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访谈座谈地点,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配合专家完成考察任务。
五、学校入校评估指挥运行机构及联系人
1. 总指挥: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吕朝锋
2. 总协调:刘训华、李国平、余怡春、胡铭、董其军、袁红辉
3. 评建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璐
联系电话:889070(办公室),622341(短号)
宁波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