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宁大政〔2018〕103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半年至一年内向学校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硕士研究生可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向学校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因此,要求在本学期开学初组织开展2020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1.2020届春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和2020届夏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
2.以往批次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答辩的研究生。
(二)论文答辩须准备的材料
1.学院准备部分
1)学位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秘书从系统里打印一式两份,并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在系统中打印,并审核课程完成情况。
3)缴费情况审核:由学院对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2.研究生准备部分
1)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由学位论文作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须经导师把关。
2)研究生成果清单:研究生提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补缴费研究生,请出具相关发票或凭证。
完成上述资料审核以后,学院需网上公布本批次论文答辩名单,对不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申请人,学院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一)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需在答辩前一周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预定答辩日期,并于答辩会前3天在校内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教程见附件),打印答辩公告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9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2位校外博士生导师或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三)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四)答辩人的指导教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六)学院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七)为保证及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质量,要求博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八)研究生教学督导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各学院答辩会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学院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15]87号)规定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2015年前入学的研究生按照上述文件过渡时期的相关执行办法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9月10-25日,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9月30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
(三)10月12日,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两张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四)10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博士学位公示期为三个月。
(五)学生离校前,学院归整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可系统打印)
2.成绩单(可系统打印)
3.学位论文存档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上传系统、正式印刷。学位论文终稿纸质文本分别交送研究生院、图书馆(包玉刚图书馆李老师 537002)和学院。各学位点应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在系统中随传保密申请表,纸质保密申请表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面页内)。
4.学位论文电子稿: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终稿由学生本人上传系统,由学院完成审核,需要存档时直接从系统中下载即可。
5.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书已实现由系统生成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将通过上传系统后打印。因此在相关环节填写好各单页后保存PDF格式的扫描件(尽量扫描,而不是用手机随意一拍),以备存档上传。完整的学位申请书打印并签章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存个人档案。
6.毕业审批表(限学历生):已实现系统生成,打印并签章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存个人档案。
上述材料放个人档案的由各学院整理寄送,报送学校的具体时间将根据校档案馆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管理系统里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核对是否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用于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备工作,请研究生务必及时、准确填写完整。
附件: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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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