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启动2020年校优秀研究生示范课程评选工作。本次校级优秀示范课程评选主要从已列入“十三五”期间各学院院级研究生示范建设课程(包括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18门左右达到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标准的课程,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示范课程称号。现就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辐射效应,已经获得院级示范课程或“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课程名单见附件
2.获得院级立项建设后能够持续开展建设,并有新成果产出等建设成效。
二、组织推荐与评审
1.申请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报研究生办:
佐证材料如:
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部分)等。
2)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总结报告及各类获奖奖项证书等。
3)考试样卷及其它考核形式的相关资料。
4)学生抽样反馈意见及所在学科集体评价意见或反映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
5)其它可以反映课程建设水平及成果的材料。
2.各学院限推荐2-3门,经学院排序后推荐,于11月27日前将汇总表、推荐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5份,佐证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同时附电子档。
3.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后发文。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级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