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球,女,湖南长沙人,现为宁波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讲《文学概论》、《文艺心理学》、《中国文学批评史》、《美学》等课程。2014年8月曾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支教两年。2017年4月曾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批判研究学院访学一年。浙江省美学学会会员,浙江省文学学会会员,宁波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研究方向为文艺评论、悲剧美学及文学理论教学,先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十多篇;主持浙江省教育厅课题一项,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项、一般课题一项,校级课题六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参与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项,参与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一项。2017年评为宁波大学师德先进个人,2020年评为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曾获第二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三等奖、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二等奖、浙江省本科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设计竞赛二等奖、浙江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宁波大学课堂教学一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