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预案指导思想
实验室如突发安全事故,首先关注人的生命,迅速报警,同时全力排险,抢救财产,保护好现场。
二、学院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学院实验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 实验中心主任 实验中心安全员 党政办主任 学工办主任 各班班主任 学生各班治保小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兼)
四、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实验教学中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2、负责对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
3、负责对实验教学中突发事故(件)的处理。
4、负责对突发事故(件)向上级汇报。
五、安全预案
1、涉火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一切加热工具,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门窗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学院每间实验室都配有泡沫灭火器。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院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火势太大无法控制时报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2、涉电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或者送医院治疗。
六、工作要求
1、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各班学生治保小组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治保委员、学生干部、知情者或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辅导员和班主任,预防和遏制突发事件。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报告或未采取措施的,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的,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而延误工作的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3、相关人员的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七、常用电话:学院办公室: 87600750
学院实验室: 87609460
宁波大学校园报警:87600110
火警报警: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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